溧 阳 市 教 育 局 电 话 通 知
第 129号
签发 高光明 核稿 陈双喜
拟稿 陈建华 时间 2008.03.20
关于转发《关于进行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
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接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行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有关部门将对2006年度省规划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重点课题(资助经费)、青年课题(资助经费)由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直接检查。检查方式:查看《中期检查表》,并抽取部分课题进行实地考察。
二、重点课题(自筹经费)、青年课题(自筹经费)、立项课题由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检查。检查方式:查看《中期检查表》,并抽取部分课题进行实地考察。
三、请课题主持人认真填写《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中期检查表》,具体要求见表中相关内容。(表格请到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网上下载,网址:www.jssghb.cn)
四、继续执行升格与降级制度。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研究质量高、成果丰富的课题或研究水平低、无进展的课题,省规划办将根据情况对其进行升格或降级处理。
五、请相关单位将《中期检查表》于2008年4月底前交至我市教科室。
溧阳市教育局
2008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