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 阳 市 教 育 局 电 话 通 知
第 498号
签发:范国华 核稿:周启元
拟稿:陆连清 时间:2008.10.24
关于举行2008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
教学论文评比的通知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为激励我市广大青年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更好地投身于教育改革,不断提升我市教育科研水平,经局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开展2008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年度论文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在编在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具体要求
1、撰写论文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做到立意新颖,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有力,内容丰富翔实,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语言精炼流畅。
2、论文必须是本人创作,严禁抄袭和剽窃,一经发现,取消论文评比资格,同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3、论文已在溧阳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在溧阳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过的一律不得参加本次评比。
4、各单位应对收交的论文进行初选,自行确定比例上报。
5、论文字数3000字左右。
6、参赛论文一律要打印,打印稿统一用A4纸,正文用四号宋体,题目用二~三号宋体加粗,行距为固定值23磅并打印页码(只要标明题目、不打印作者姓名、单位)。各校按学科分别填报论文目录,并按论文目录格式用EXCEL报表形式拷贝到U盘上,于2008年12月1日前和论文、目录(各一份)一起送教研室后勤组。
三、参评费用
每人限交一篇论文,每篇论文交评审费30元,随论文一起交教研室。
四、评选办法
由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会同局教研室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对参赛论文进行评选。竞赛按高中(职高)、初中、小学(幼儿园)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及组织奖,由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
附:论文评比参赛目录
溧阳市教育局
二00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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