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教育局文件
溧教人[2008]18号
关于转发常州市《关于组织中小学优秀在职教师报考20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关于组织中小学优秀在职教师报考20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对今年报考教育硕士工作提如下要求:
1、今年我局将继续与扬州大学在溧阳进修学校联合举办在职教育硕士班,各校要积极组织优秀教师报名,扬州大学在职教育硕士的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意向报考南京师范大学的教师按文件中的报考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教育硕士,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或中级教师职务证书)复印件各二份,于7月6日前报溧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逾期不候。
3、经教育局审核批准的报考人员,在取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后,其经费承担将按照教育局制订的相关政策执行。
另请取得2007年在职教育硕士入学资格的教师根据《关于溧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历进修的有关规定》(溧教人[2007]38号)的要求及时与所在学校签订《溧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协议书》(一式三份),并将协议书于7月1日前上交局组织人事科。
希各校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精心组织,统筹规划。尤其普通高级中学、职业中学要积极鼓励教师参加,确保有一定数量的教师报名,多报不限。
附件:
常州市《关于组织中小学优秀在职教师报考20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通知》
溧阳市教育局
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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